2017年1月1日 星期日

到底可唔可以講「皇天擊殺」呢?

曾經有網友叫我唔好講,理由係「等同妄稱神的名」。呢個講法應該係根據《出埃及記》第二十章第七節:「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」我唔係聖經專家,但據我有限知識理解,呢位朋友係誤解咗呢段經文。古今中外,要役使鬼神,首先你要知道佢嘅真名,名字就係事物嘅本質,知道個名,就可以把握本質;講出嗰個神嘅名,就可以用到嗰個神嘅力量。呢個係宗教常識(驅鬼嘅原理都一樣,都係要諗辨法知道佢個名,一知道佢個名就容易辦)。喺古以色列,曾經稱神之名而行咒術係好普遍,後嚟就禁止咗。上帝之名只在祭司之間口耳相傳,據講每講一次神之名其力量都足以令宇宙為之震動。上帝之名有四個音節,就係所謂tetragrammaton[1]。稱上帝之名而咒人,同講「皇天擊殺」性質係一樣嘅,但係兩者唔能夠等量齊觀。前者係涉及實際嘅巫術操作,後者只係一句表達憤慨之語。華夏自古亦有咁嘅鬧人方法,例如孔子就講過「天厭之!天厭之!」,直譯成英文就係「God damn it! God damn it!」,你唔能夠因孔子講過呢句說話就認為孔子唔敬上天。如果講「皇天擊殺」就等如唔敬上天,咁連帶講「等天收啦」都應該禁止喇,因為「等天收啦」只係「皇天擊殺」一個比較克制嘅講法


信仰一種外來宗教,如果你一唔識撰寫該宗教經典所用嘅外語[2]、二唔了解該宗教產生過程中嘅一般社會情況,而只靠翻譯本經典再外加傳教士或「師父」指導,甚至自己望文生義去釋經,咁樣會好蝕底。因為宗教信條係要信眾生死以之嘅。由釋經而產生誤解,因誤解而盲目亂嚟,甚至挑起不必要嘅衝突,唔單止唔能夠喺將來得救,恐怕今生亦會遭到沒頂之災。

讀書先要識字,呢個係清代人讀古書嘅結論。其實讀天下書都一樣,包括你認為神聖不可侵犯嘅宗教經典。

[1] 可參看Wikipedia「tetragrammaton」一條。
[2] 例如基督徒唔識希伯來文、希臘文,佛教徒唔識梵文、巴利文、藏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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